5月報稅開跑 房貸族、租屋族別忘列舉節稅
【文/記者朱語蕎】
▲去年有賣屋的民眾,用適用舊制,就需納入今年度財產交易申報。
5月是綜合所得稅申報時間,在去年有買房或出租房屋的人,別忘記列入個人所得稅申報扣除項目,若去年有出售房屋,要確認房屋當初取得的時間,若是適用舊制,就得納入今年綜合所得稅財產申報交易。
綜所稅有關個人綜合所得稅與不動產相關的列舉扣除部分,有「自用住宅購屋借貸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這兩項為擇一適用,21世紀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表示,在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時候,標準扣除額單身者是12.4萬,夫妻合併申報是24.8萬。如果是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將自住用途的房貸的利息支出申報列舉扣除,每一個申報戶以一間房子為限,且這間房子必須沒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扣除數額是把當年度實際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剩下的餘額申報扣除,列舉扣除的數額最多不能超過30萬元,按照綜所稅率5%-40%計算,最多可以省下12萬元的稅金。
▲房貸族符合條件,可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貸利息」。
自用住宅購屋利息、租金支出 擇一適用
租屋族也有「房屋租金支出」項目可選擇,只要是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租屋自住,且沒有作為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就可申報扣除。
申報人需檢附租金支出證明和租賃契約,證明單據可包含轉帳交易明細、匯款證明或房東所開證明,每1申報戶可申報列舉扣除金額不超過12萬元。
不過,「自用住宅購屋借貸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在申報時只能擇一適用,六合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郭俊廷表示,「自用住宅購屋借貸利息」需向申辦房屋貸款的金融機購索取當年度的利息單據正本,若是私人借貸擇無法列舉扣除,且不得與「房屋租金支出」同時列舉,建議納稅人可以先試算,看何者較適合。
去年售屋符合舊制 需申報綜所稅
房地合一稅新制自2016年上路,在去年有售屋的民眾,記得查詢房屋是在2016年1月1日以前還是之後取得,若是在2016年1月1日前取得,就適用舊制,需納入今年度綜合所得稅財產申報交易所得,若適用新制,則是課徵房地合一稅,必須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次日起30日內申報,而不是在5月綜所稅報稅,需特別留意。
去年有售屋的民眾,專家也建議,可利用「財產交易損失舉證」節稅,在報稅時優先採實價發生價額的「核實認定」方式申報,對於無法舉證買價的民眾,則可採「標準認定」方式申報節稅。
但若出售的是各地方政府認定的高價產品,且無法舉證買進成本,則依實價銷售價格的15%作為售屋所得,再用土地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來分配。
房東租金可列舉 當公益出租人還可節稅
至於包租公們的租金收入,也可申報列舉,個人綜合所得稅其中一個項目是「租賃所得」,將整年度「租金收入」減去維護房子「必要耗損+費用」,就是房東報稅時實際租賃所得額,租屋成本包括像是土木裝潢工程、水電修理費、房屋地價稅、購屋貸款利息等,需要備妥相關文件影本,檢附憑證。
▲房東租金收入也可申報列舉,若當公益出租人,還有房屋稅、地價稅減免優惠。
而為了鼓勵房東將房屋出租給弱勢族群,若租屋符合《住宅法》的租客,例如將合法建築物提供作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或將房子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的房客,經主管機關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全年租金收入可減除每屋每月免稅額1.5萬元後,再減掉必要損耗和費用後的餘額來申報房屋租賃所得。
21世紀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襄理董家菱表示,各縣市政府為鼓勵公益出租人,提供房屋稅、地價稅等稅賦優惠,例如:台北市比照單一自住房屋,再加碼調降房屋稅,稅率再降至0.6%,以鼓勵愛心房東。
另外根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若是參與包租代管的房東,都享有所得稅優惠,契約約定租期在1年以上,每屋每月最高享6000元租金免稅,6000元至2萬元部分得以租金收入53%做為必要損耗及費用,超過2萬元部分,則必要費用減除率為43%;若出租給符合同法第23條規定的單位供社會住宅使用,必要費用標準為應稅租金收入的60%。
董家菱提醒,不管是房貸族或是租屋族都應留意避免違法違規的逃稅或避稅行為,如虛報費用、過度抵減、逃漏稅等行為,這樣的行為一旦被發現將會面臨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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