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中市流行音樂行銷推廣補助 即日起徵件
台中市政府促進台中市流行音樂產業發展,持續推動流行音樂產業活動行銷推廣補助政策,112年度徵件,即日起至明年1月5日止,開放受理,每案補助最高可達50萬元,歡迎有意願者踴躍申請。
新聞局表示,市府致力扶植流行音樂產業,期盼藉由「台中市流行音樂產業活動行銷推廣補助」,將富原創性的音樂作品與活動推廣出去,讓更多人聽見,帶動流行音樂熱潮。新聞局說,凡於台中市辦理行銷或推廣流行音樂活動,並於明年12月10日以前執行完畢即可申請,同一申請者以申請一案為限;另為平衡區域發展及扶植在地樂團,評選項目增列加分項,將納入辦理地點為「山海屯區」及邀請「台中樂團」演出者,於評選時獲得加分。有意願者,可至台中市政府新聞局網站(https://reurl.cc/0664Kl)查詢,並詳閱相關規定於期限內提出。(寇世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