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埔預售交屋慘補上千萬頭款 他「借人頭辦青安」房產竟莫名突然被拍賣...

【文/葉一秋】限貸令及新青安的影響,民眾買第2房貸款成數不足,或想用更優惠的新青安貸款,出現「借人頭辦青安」的現象,不過這樣做小心房子拿不回來。有民眾找人頭借名登記,人頭卻不小心撞到超跑,賠償金高達600多萬元,房屋最後慘被查封拍賣。

民間常說的「借人頭」,也就是借名登記,指借名人出資購買房產,但將所有權登記在出名人(人頭)的名下,實質上的所有人是借名人,出名人是形式上的所有人。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一般民眾想使用借名登記,大多是貸款關係,可能是信用上有瑕疵,或是兄弟姊妹有優惠性貸款資格,尤其新青安優惠房貸推出,確實很常看到以家人名義購屋貸款,取得較優惠的貸款條件。

▲近期受到限貸令影響,不少購屋族遇到貸款成數不足的問題,轉而用借名登記方式獲取足夠的貸款成數。
▲近期受到限貸令影響,不少購屋族遇到貸款成數不足的問題,轉而用借名登記方式獲取足夠的貸款成數。

借名登記 簽約別忘法院公證

當然,借名登記最擔心的就是房屋被出名人擅自處分,或是被出名人的債權人來處分不動產,陳俊宏表示,借名登記一定要簽署契約外,還要記得去公證,增加契約效力外,才不會被國稅局認定有贈與嫌疑。

法拍小哥陳俊廷表示,近期就遇到民眾原在中南部有房屋,給爸媽居住,因爸媽年紀大,無法貸款,所以房屋由他來登記貸款,他自己在桃園工作,因此購買青埔的預售屋,已經繳3年工程期款,近期好不容易期盼已久的房屋可以交屋了,卻恰好遇上央行限貸令,需補500~1000萬元的頭期款,一時之間無力籌出這麼多錢,陷入了困境,最後利用借名登記的方式解決貸款問題。

借名登記最擔心2個意外,債務的意外以及生命的意外,假如說被借名人突然意外去世,這間房屋就變成遺產,由被借名人的配偶、子女繼承。陳俊廷也提出親身經歷,曾投資房屋找人頭借名登記,沒料到被借名人開車撞到超跑,要賠償600多萬元,被超跑主人查封財產,房屋就被拍賣,所以要設定抵押權跟預告登記來保護自己。

▲借名登記的房產最後要過回來給借名人,最好備足借名登記公證契約、繳納房貸、房屋稅、地價稅、水電單等各式單據,向法院主張返還。
▲借名登記的房產最後要過回來給借名人,最好備足借名登記公證契約、繳納房貸、房屋稅、地價稅、水電單等各式單據,向法院主張返還。

抵押權設定 2常見問題虧大了

陳俊宏指出,抵押權設定在實務上容易會有2個問題,一是沒有申報債權所得,比如說房屋2000萬元,找人借名登記,在房屋上設定2000萬元的抵押權,若國稅局抓到,會認為為什麼沒有申報借貸所得。其二就是若被借名人發生債務,房屋就會被查封假扣押,造成損失。

現在不少做法是辦理「信託」,在房屋借名登記、貸款下來後,將房產信託回來給自己,可避免出名人因債務而被查封假扣押,不過若債權出現在「出名人取得不動產及信託之間」,大部分的法院見解是,這個債務發生是債主信賴被出名人有房產而借錢,此時的信託不能妨害債權。也有少數法官見解不同,認為房產信託以前存在的債務都可以請求,因此也要慎選出名人。

最後借名登記的房屋,要過回來給自己,又是一大考驗。借名登記在法律上對登記名義人(出名人)比較有利,所以借名人一定要保存好直接證據,如借名登記的合約,跟間接證據,也就是繳房貸、地價稅、房屋稅等單據,且持有權狀,來證明借名人才是真正實質所有權人。

陳俊宏表示,要透過法院申請借名登記返還不動產,用法院的判決去登記,不過實務上,法院對於借名登記認定越來越嚴格,就某些角度來看,會認為借名登記有騙人的意味,曾有遇到民眾資金流向不夠完整,出租收益金流也不完備,向法院主張借名登記被駁回。

最後只能用買賣方式將房產過回來,然而買賣也有房地合一稅跟金流的問題,倘若又與被借名人鬧翻,擔心錢給出名人,錢有不還回來的風險,也有選擇用贈與的方式過回房產,除要繳納贈與稅外,日後出售該房產,也會有房地合一稅的問題,種種後遺症並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