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明台產 推外送員第三人責任險

【時報-台北電】明台產險推出國內第一張「外送員第三人責任險」,第一張保單已由Uber Eats投保,並於6月1日生效。明台產險表示,外送員第三人責任險屬於團體險,個人無法投保,若其他平台若有意願投保都可以洽談,至於保費依承保內容而定。

台灣勞動部職安署在民國109年修訂「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要求平台業者提供外送員第三人責任保險,但各大外送平台尚無法獲得符合保障需求、同時兼顧外送平台營運模式的保單投保。明台產險表示,該公司是日商三井住友海上集團的台灣子公司,具備日本外送平台良好的承保經驗,加上該案主要再保公司美商AIG參與規劃,因此,結合美、日、台資源跨國開發,並於5月中獲金管會保險局核准通過明台產物外送員第三人責任險。第一張保單已由Uber Eats投保且於113年6月1日生效。

明台產物保險新種保險部經理賴怡伶表示,該張保單有三大特色,一是不限運送工具,包含汽車、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自行車、步行均可理賠。汽機車依法規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故在超過強制險以上才能啟動理賠,自行車或步行事故因沒有強制險,故理賠時會由外送員自行負擔新台幣2,500元自負額。

二是採取UBI(Usage-Based Insurance)概念的破碎型保障,限定外送期間才可理賠,若是在外送其他時間發生交通事故則無法獲理賠。第三、善用數位科技,結合外送平台既有事故通報程序,增加理賠申請效率,外送員亦以可透過外送平台網站方便查詢承保條件,了解保險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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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台產物保險商業保險理賠部經理劉振寧說明,為了能提供外送員完善的理賠服務,明台已經完成人員培訓並設計專屬的系統平台。為了避免外送員面對重大車禍可能高達數百萬元的高額求償而產生經濟困境,該張保單先以承保範圍為第三人體傷賠償責任轉嫁外送員的法律風險為出發,針對尚未納保之第三人財損或非外送期間之事故,待累積完整的核保理賠經驗,未來將1再行評估。

明台產險指出,也就是強制險之外,外送員第三人責任險可再給予額外的補償。由於台灣目前尚無類似的統計資料,這張保險費率係由美、日、台三方保險與精算專家共同研究,參酌國情不同進行合理性推估,並透過再保安排來降低不確定風險。未來亦將隨理賠經驗檢視費率,以維持保障的永續。(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黃惠聆/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