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型上市櫃、金控年報 3月16日前公布

【時報-台北電】為縮短股東摸黑期,大型上市櫃公司、金控年報公告時點大提前。金管會指出,為提升上市櫃公司財務資訊揭露的即時性,資本額1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2022年年報要在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即2023年的3月16日,首波施行有116家上市、三家上櫃共119家公司,金控公司與旗下的證券、銀行、保險等子公司,則全數要在75日內同步公告年報。

金管會指出,新制上路後,可增進上市櫃公司財務資訊公告申報的即時性,避免資訊空窗期過長,預估我國上市櫃公司的現有及潛在投資者均可受惠。

過去上市公司公告經會計師查核的年報時間為隔年3月底,等於是年度結束後時間長達90天才需要公告,但其實國際間經會計師查核的年報,通常隔年的60天內就已公告,台灣90天內才公告相對較長。

為提升資訊揭露之及時性,金管會在2021年4月發布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分階段自2023年起施行。

金管會指出,首階段是提前公告自結財報,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的公司自2022年起提前公告、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公司自2023年起公告,並自2024年起全體上市櫃公司均應公告。明年是第二階段,資本額100億元以上公司直接75日內公告會計師查核過的年報。

另外,金管會也開放外資可用台灣上市櫃股票,做為海外投資活動的擔保品,到國外向外國金融機構借外幣,藉以吸引外資持續投注台股,及因應外資從事海外投資活動之資金需求,此新制也是預計2023年第一季可上路。

金管會指出,開放外資持有台股做為擔保品的規定,有助增加外資資金運用彈性及持有台股投資部位之意願,對促進金融市場流動性,及強化證券交易市場穩定性均有助益。(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魏喬怡/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