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重罰大同陸資案2500萬元 限6個月內出清持股

金管會今天宣布,查獲大陸地區人民透過新加坡金融機構投資大同股票,處罰該大陸地區人民罰緩新台幣2500萬元,停止股東權利並限期在6個月內出清持股。

金管會重罰大同陸資案2500萬元 限6個月內出清持股(中央社/資料照片)
金管會重罰大同陸資案2500萬元 限6個月內出清持股(中央社/資料照片)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金管會透過各方管道搜集資料比對發現,陸資透過新加坡金融機構在去年5月開始陸續買進大同股票,期間大概半年左右,陸資持股大約5.87%左右,約13萬張大同股票。

郭佳君指出,這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3條之1第1項規定,金管會對該大陸地區人民處罰鍰新台幣2500萬元、停止股東權利及限期於6個月內出清持股。

更多財經相關新聞
國安基金退場 台股開高走低遇「萬三」又卡關
地點決定薪資! 多家科技公司宣布遠距工作者最高減薪18%
威州廠補貼遭拒 鴻海:投資方向不變
政府喊打房只剩一張嘴 估價師心累:狗吠火車
「金融海嘯」的4倍 美前財長:疫情造成美國經濟損失慘重
股市進場時機?這裡教新手的你

今日推薦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