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務必盤點自己的資產與負債
「在我死前,我要把錢通通花掉!」 一位朋友如是說。他說的這段話,跟我心裡所想竟然一樣!
退休前,我已著手盤點手上的現金與不動產等相關資產與負債,當然也包括保險在內。我目前還有兩張儲蓄險,再繳兩年、等於我60歲時就可以領到滿期金,而60歲時也是我可以開始領勞工退休金(新制)的時候,屆時我會再依每月現金流來決定是一次領?或是分月領?
我盤點自己的資產與負債,重點都在於:在剩下的餘命期間,我每個月花多少錢,可以讓我的財務支出是處在安全範圍內;而如果現金流在我還沒死之前就花光了,那麼我的房子還可以供我繼續活幾年?
我之所以這樣算,就是打算「破產上天堂」,我只會留一點餘錢給弟弟幫我處理後事(我連靈骨塔都已經買好了,所以只需一點現金去辦理後事即可)。有朋友問:「你都不打算留任何錢給你兩個姪子嗎?」
說真的,我還真沒想過這件事,因為我始終相信「兒孫自有兒孫福」,他們現在都還年輕,如果只想著指望姑姑或老爸老媽留錢、留房子給他們,這樣的子孫也太不長進了!我希望他們能夠從年輕的時候就有「靠自己」的拼鬥意志,就像我的父母輩及我一樣,靠自己努力工作三十幾年,把錢掙下來、並也紮紮實實的存下來。
依個性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存錢方式
當然,每個人個性不同,所以,在存錢過程中,一定要先瞭解自己的個性,像我就提過好幾次:「我是口袋有破洞的人」,為了防堵有錢就不小心花掉, 所以我從二十幾歲工作時,就靠著買儲蓄險強迫自己存錢。
當然,買儲蓄險強迫自己存錢,是投資上一件很笨的事!因為如果從年輕時就把錢拿去投資,長期下來的投資報酬率絕對會大幅超過儲蓄險。但是,但是,這是我非常深知自己的個性之後所做出的抉擇,因為就算我拿錢去投資,只要有獲利,我就有非常大的可能會把賺來的錢花掉(例如出國旅行、買車、買東西……)所以,年輕時的我,下了狠心,一口氣先買了3張儲蓄險,也幸好是在民國80年時買了儲蓄險,那時的儲蓄險預定利率頗高,所以當時買的儲蓄險,如今都成了寶。例如我有一張儲蓄險,20年下來總共繳了80萬元出頭,但滿期時,先領了滿期金80萬元,之後若身故,還有160萬元可領;另一張儲蓄險我繳10年,總共繳了50幾萬元,但從繳納保費期間,我每5年就能領10萬元,民國110年我總共領了50萬元(等於把所繳保費全拿回來),之後每5年還能繼續領10萬元,這張的身故理賠金是100萬元。
我另一張儲蓄險是在民國90年時購買,繳費期間為每2年領保額的6%,繳費期滿後,每年領保額的12%,身故理賠金是280萬元,但至65歲時,這張的保單價值準備金還會超過身故理賠金,換言之,如果我不留錢給兄弟或子姪,那麼在我活著的時候,還可以動用這幾張儲蓄險的錢,因為儲蓄險都有「保價金」(保單價值準備金)。此外,我還有2張單純領滿期金的儲蓄險。在醫療險方面,包括意外險、醫療險(住院日額、實支實付、失能險、重大疾病險)我也都買齊全了,加上台灣有很好的健保,我想老年醫療對我來說,應該不會是太大的問題。
善用儲蓄險的保價金及房子 可成為老年後收入來源
可能有人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價金)不是很瞭解?其實,保價金可視為保單的帳戶價值,當保戶要解約時,解約金的計算就以保價金扣除解約費用之後所剩餘的金額來給付。所以,解約金等於保單現金價值。
因此,我退休後其實真的不太煩惱,因為除了現金之外,我可以動用的錢還有勞工退休金、儲蓄險的解約金,以及房子!我現在還不老,還可以用投資的方法,讓手上的現金「續命」,等到哪一天我不想再投資了,就靠現金、勞工退休金、儲蓄險的解約金過日子,最後、最後,我可能會把房子賣了,去住養生村或療養院,賣房的錢應該夠我住上15年以上吧!
所以,想要退休的人,請務必先盤點自己手上的現金、資產(包括房子、珠寶等等)與負債(房貸、信貸、車貸等)、以及你手上擁有的各種保險,檢視過後,你對退休後的收入與支出就會有比較清楚的概念,如果不夠退休後花用,請不要提早退休,再多做幾年工作,累積你的勞保年資及勞工退休金(新制,勞工個人專屬帳戶),並且再多努力一點存錢。
但是,我還是要說明一點:退休後不是什麼都不做,那會老得很快,所以退休前就要開始培養自己的興趣或技能,這可以讓你在退休後成為生活的另一個重心,這樣的退休生活,才能過得多采多姿。
個人簡歷
作者:李美虹
喜歡觀察周遭的人事物。雖然在投資理財媒體33年,對數字敏感,但卻不喜歡硬梆梆的數學,所以一直希望能用簡單的方式與人溝通理財知識。曾擔任《Smart智富月刊》總編輯、《Money錢》社長兼總編輯長,目前為《Money錢》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