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黃金熱潮再起!國稅局提醒:金飾加工費須開應稅發票

【時報-台北電】邇來黃金熱潮再起,黃金價格屢創新高,許多民眾喜歡購買黃金飾品作賀禮,既保值並具紀念性。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銷售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之金飾或飾金,雖免徵營業稅,仍應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此外,黃金飾品之加工費,係屬勞務之提供,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30款但書規定,非免徵營業稅範疇,營業人提供加工服務所收取之費用應開立應稅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中時即時 吳靜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