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財部、美商簽預先訂價協議 首跨轄區交易

【時報記者葉時安台北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北區國稅局於113年9月25日協同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與某美商集團在台3家子公司,於財政部辦理預先訂價協議簽約儀式,這是該美商集團首次在我國簽署預先訂價協議,為我國首次受理涉及跨轄區交易之預先訂價協議案件。

北區國稅局表示,該美商集團為全球科技領先大廠,在台灣積極擴大投資布局,因應集團政策及對台灣半導體產業的信心,自112年度起開始規畫調整集團內部製造及銷售供應鏈。為確保未來稅負穩定性,該集團向北區國稅局及中區國稅局申請預先訂價協議,協商過程中,國稅局深入瞭解該集團在台灣營運狀況、功能配置及風險承擔等情形,最終達成共識。本次預先訂價協議之簽署,集團於租稅安定環境下,將擴大在台投資,以展現對台灣的信賴與支持。

北區國稅局說明,預先訂價協議為納稅義務人事先與所轄國稅局,就其與關係企業間交易之訂價原則、計算方法、適用期間及可比較對象等問題相互討論,達成共識後簽署之協議,可避免移轉訂價查核過程引發徵納雙方爭議,使納稅義務人未來稅負更具確定性及穩定性,減少事後查核之稅務風險,達成徵納雙贏之局面。

中區國稅局指出,跨國企業集團關係企業間之交易較為複雜且金額通常十分鉅大,稽徵機關事後審查,易與納稅義務人產生課稅爭議。該局建議跨國企業,除依據移轉訂價相關法令規定,每年提交報告並自行評估移轉訂價結果是否已按交易參與人貢獻度合理調整利潤配置外,亦可藉由預先訂價協議之申請,有效降低跨國企業租稅風險,提升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