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明赴立法院報告 5大稅法擬修正

財政部長莊翠雲明將赴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其中有關於賦稅方面,將修正三大方向、五大法案。

一,修正《所得稅法》部分條文

為增進扣繳義務人權益保護,兼顧稅源掌握與徵扣雙方實務作業需要,擬具修正草案,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非居住者扣繳稅款繳納、憑單申報與發給期限及填報憑單罰則。

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 為掌握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情形與保障交易相對人取得合法憑證,及維護消費者兌獎權益,擬具修正草案,規定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負有依限將發票等資訊存證「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義務,並增訂相關罰則。

三,修正相關稅法裁罰倍數規定,落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將修正3法規。

首先,修正《菸酒稅法》部分條文 將漏稅罰裁罰倍數由「1倍至3倍」修正為「3 倍以下」。

其次,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29條、第30條、第31條 將違反領用臨時或試車牌照、新購未領牌照、轉賣或移用牌照者,罰鍰裁處倍數分別修正為1倍以下及2倍以下。

以及,修正《土地稅法》第54條將有關土地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再行出售者,處再行出售移轉現值 2%規定,修正罰度為 2%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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