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股》華德動能與嘉縣簽訂10輛「電動大客車及充電設備」買賣合約

【時報-台北電】華德動能(2237)公告113年12月31日與嘉義縣公共汽車管理處簽訂10輛「電動大客車及充電設備」買賣合約,將可增加華德動能營收及獲利。

上述契約中,嘉義縣公共汽車管理處(以下簡稱甲方)。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1)若因乙方本合約之標的,無法取得購車補助,則乙方應就不能取得之差額,自甲方後續採購之車輛價金中扣抵或另行匯款的方式,全額補償甲方。

(2)於保固期內,甲方應定期回報妥善率狀況,因完全可歸責於乙方之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前三年中有無法達到營運妥善率(98%)之情況,進而使甲方權益受損,則甲方當年度未取得之補助款由乙方負擔。(編輯:沈培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