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房仲建議屋主自砍50萬!對面戶賣出價「實登」露餡了 ...3個實價登錄沒告訴你的事|房市觀點

Yahoo房市觀察員/ Sam(地產秘密客版主)

前幾天在房地產討論的社團中看到一篇PO文,發文的人是一個最近打算賣房子的屋主,他說,仲介告訴他對面的房子今年成交賣了1050萬,希望他可以把底價降到1000萬,屋主爽快配合後赫然發現,對面出現的實價登錄價格居然是1250萬!讓爽快的屋主瞬間不爽了...

因為資訊不是很完整,網友發揮鍵盤柯南的推理能力,推敲出三種可能:

可能性一、資訊時間差

根據實價登錄規定,仲介業者應該在簽訂買賣契約書並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的30天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因此從物件成交到登錄會有時間差,有可能仲介在建議屋主售價的時間點,實登確實只有1050萬的紀錄,1250萬的金額是後來才登錄上去的。除非該物件就是由同一間店頭或同一位仲介成交,不然確實有可能不知道最新的成交資訊。

可能性二、物件條件不同

房地產的特殊性就在於幾乎不會有完全一模一樣條件的產品出現,就算是同一棟社區,光是樓層不同、面向不同就可能有價差存在。我曾經採訪過一個市中心的建案,前棟面的是林蔭大道,但是後棟的戶別與鄰房的棟距大概是可以伸手借醬油的距離,所以前後棟價差每坪高達近10萬。發文的屋主沒有透露物件相關資訊不好判斷,也可能有停車位的變因存在。

可能性三、仲介隱瞞重要資訊

從屋主的發文來看,感覺他就是覺得被仲介欺騙了。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第2巷規定,「仲介業者應公平提供雙方當事人類似不動產之交易價格」,違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第26條第2項也有規定「經紀業因經紀人員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之故意或過失致交易當事人受損害者,該經紀業應與經紀人員負連帶賠償責任」。要是屋主覺得權益受損,也可以向消保官申訴求助,或是訴諸法律。

不過以這位發文者的情況來看,其實解套方法也很簡單,因為物件還沒成交,只要請仲介過來進行「契變」,重新簽立一份「契約變更書」就可以變更銷售價格了。

最後還是提醒想要賣房子的屋主,訂定賣價的時候,不能僅聽仲介的片面之詞,還是要自己做功課查實登,觀察市場風向和衡量自身的財務狀況,才能做出最好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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