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也納樂派,到底是什麼?
古典音樂也像武俠小說一樣,依據風格特色而分成不同的樂派,今天就來聊聊甚麼是「維也納樂派」。
「維也納樂派」其實講述著古典音樂史上的一個特定時期,約莫是從1750年至 1830年,其中又以三傑──海頓、莫札特,及貝多芬三位作曲家為代表性人物(有時也會把舒伯特算進去)。
既然叫做「維也納樂派」,當然和維也納是脫不了干係的。由於當時維也納作為歐洲發展的中心城市,人文匯集,同時更是王公貴族們聚集之地,也因此各種贊助資源豐沛,讓藝術工作者們能夠獲得支持而全力於創作,進而發光發熱,最終於歷史留名。
那麼,「維也納樂派」有甚麼顯著的特色呢。簡單來說可分為以下三個:
(1)奏鳴曲形式 :通常被使用在奏鳴曲及交響曲的第一樂章,是一種作曲上的格式,主要可分為主題(也稱呈示部)、發展部(通常是以主題中的部分元素來做變化),以及再現部(主題重現)。維也納三傑是公認將奏鳴曲形式奠基並發揚光大的主要人物。
(2)和聲 :雖然優美弦律是「維也納樂派」最重要的特色,但隱藏在弦律之下的伴奏,也同等重要。像是在聆賞莫札特的音樂時,不妨多注意在主旋律之外的和聲伴奏,這些「必需聲部」(obbligato)就像地基一般的,支撐起整首音樂。
(3)樂器編制 :雖然從再早的巴洛克時期開始,作曲家就已經大量的嘗試各種不同樂器重奏的組合,但今日我們最常見到的編制,像是交響樂團、室內樂等,還是在「維也納樂派」時才逐漸固定下來的。
要想體驗「維也納樂派」音樂的精華所在,不妨試試海頓的交響曲、莫札特的協奏曲,又或是貝多芬的弦樂四重奏喔。
新聞來源:What even is the Viennese School, and why do classical music people say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