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4月薪資雙升 剔除物價、前4月實質微增

【時報-台北電】行政院主計處公布,4月全體受僱員工(含本國籍、外國籍之全時員工及部分工時員工)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6,321元,月增0.54%,年增2.77%。1至4月全體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6,105元,較上年同期增加2.39%,剔除物價因素後,實質經常性薪資年增0.14%。

4月工業及服務業本國籍全時受僱員工(不含外國籍與部分工時員工)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8,867元,月增0.65%,年增2.90%;1至4月本國籍全時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8,604元,較上年同期增加 2.42%,剔除物價因素後,實質經常性薪資年增0.18%。

4月全體受僱員工(含本國籍、外國籍之全時員工及部分工時員工)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6,321元,係各行業之平均結果,其中住宿及餐飲業34,711元、其他服務業(含美容美髮按摩等)35,809元、製造業44,143元(其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55,246元)、批發及零售業45,427元;至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67,317元、金融及保險業70,733元,相對較高。

4月工業及服務業本國籍全時受僱員工(不含外國籍與部分工時員工)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8,867元,月增0.65%,年增2.90%;獎金及加班費等非經常性薪資8,191元,合計後總薪資平均為57,058元,年增4.00%。

4月全體受僱員工獎金及加班費等非經常性薪資7,550元,與經常性薪資合計後總薪資平均為53,871元,年增3.67%;其中部分工時員工經常性時薪209元,月增1.95%,年增3.47%。(編輯:沈培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