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確保安全前提下發展儲能 滾動檢討儲能安全規定
經濟部表示,已於一一一年整合併網型儲能設置相關規範,包含安全規範及土地使用規範,使有意願參與台電公司電力交易平台之儲能設置者有所依循。另有關家用小型儲能系統部分,經濟部除已於電工法規訂定相關規定讓從業人員有所依循外,亦陸續公告相關儲能系統產品自願性認證規定,完善儲能系統之設置安全;至於家用儲能消防安全規定,除應符合內政部「各類場所消防設備設置標準」外,經濟部亦持續與內政部討論,評估強化家用儲能設置時之消防安全。
經濟部表示,有關大型儲能部分,因應我國能源轉型政策,台電公司於一一○年設置電力交易平台推動輔助服務交易,並開放民間企業投資建置儲能系統提供輔助服務。同時,為提升儲能系統之安全,經濟部已參考國際電工法規標桿(NESC)於「用戶用電裝置規則」訂定儲能系統專節規定。然而,經濟部考量國際近年來發生多起鋰電池儲能系統火災事件,特別參考國際組織(IEC、UL、NFPA及IFC),與內政部合作針對鋰電池儲能系統所需具備之安全標準及消防安全方面,提出兩大規範:
一、 安全標準方面,儲能業者應依據國家/國際標準(CNS)及專案驗證技術規範,提交測試驗證報告或驗證證書作為審查依據。包含建置前,進行重要組件之設計審查,以及建置完成後,需透過第三方機構進行現場安全測試,以取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核發戶外電池儲能系統案場之自願性驗證證書(VPC)。
二、消防安全方面,另須依照內政部提升儲能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指引,符合指引內之各項消防規定、維持安全距離等,並提供消防設備師之簽證文件。
針對小型家用儲能部分,經濟部指出,目前國際上因應分散式電源之發展趨勢,確實開始推動家用儲能系統的設置,主要模式為屋頂型太陽光電結合家用儲能系統,達到完全自發自用的目的,惟國內因台電電價較低,還沒有具誘因之商業模式。然經濟部仍及早準備並持續檢討相關安全規範,除於「用戶用電裝置規則」之儲能系統專節相關規定外, 經濟部標準局並已公告「儲能系統之單電池及電池系統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相關規定」,針對小型家用儲能之電池系統(組) (二十度電以下)採CNS63056執行延燒測試之自願性產品驗證(VPC)。另有關消防安全部分,為降低家用儲能系統之可能風險,除應符合內政部「各類場所消防設備設置標準」外,經濟部亦持續與內政部討論,評估強化家用儲能設置時之消防安全。未來經濟部將與內政部密切合作檢討小型儲能進入家庭後可能衍生之風險,並隨再生能源佈建及儲能技術發展,持續滾動式檢討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