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新規上路 用電大戶 2028前再省94.7億度

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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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擬訂2025~2028「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2日正式公告上路。經濟部表示,新規定要求各企業全面推動所屬各分公司或廠區進行節電,將依據「全公司」的總契約用電容量級距,設定不同節電率目標,最高應節電1.5%。預計實施期間,全體約4,900家大用戶將可再節電94.7億度。

經濟部表示,依據「能源管理法」第8條及「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契約用電容量超過800瓩的能源大用戶、約4,900家,於2015~2024年期間平均節電率應達1%以上。

經統計,上述大用戶於2015年至2023年九年期間,全體合計已達成節電量244.75億度、平均年節電率中位數達1.46%,成效相當顯著。

因原節電規定於2024年底屆期,經濟部擬訂新規定做為延續,以引導大用戶持續落實深度節能,擴大節能行動的深度與廣度。預計於2025到2028年的四年期間,全體約4,900家大用戶將可再節電94.7億度。

經濟部表示,新規定的精神,要求各企業整合內部資源由上而下,全面推動所屬各分公司或廠區進行節電。秉持能源用戶「用電愈多、節電責任愈大」的原則,新規定將依據「全公司」的總契約用電容量級距,設定不同節電率目標。

舉例來說,契約用電容量合計801~10,000瓩的公司,平均年節電率目標維持1%;契約用電容量超過10,000瓩的公司,平均年節電率目標提高至1.5%。新規定亦允許企業「以大帶小」,協助契約用電容量100~800瓩的中小能源用戶進行節電,並計入該企業節電量,促成供應鏈或企業集團共同節電。

另外,新規定亦明定國營事業以身作則,不分契約用電容量級距,將年度節電率目標一律訂為1.5%。

同時,經濟部同日公告完成「2025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審定作業,內容與草案相同,整體上維持多元設置誘因。其中,相較2024年度,太陽光電屋頂型1瓩以上不及10瓩級距躉購費率與2024年度第二期持平,其餘分類級距微幅調降;小水力發電新增1~100瓩費率級距,反映規模成本差異;躉購費率各項獎勵及配套機制,則全數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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