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這方法享受複利效果 同時完成多個目標!
作者:林帝佑
上個月和大家分享了所謂的「目標順序法」,這個月則要來談談另外一種理財規劃的方式-目標並進法。所謂的目標並進法就是同時準備多個財務目標,其優點在於,可以延長各個目標的準備期間,讓資金發揮一定的複利效果。
實際的作法,我們直接舉例來看。一樣,在規劃前先把所有的目標、金額以及預計完成的時間寫下來,假設現在是1月,我有3個目標:在6月的時候,花2萬元去度假、在9月時,花1萬元買禮物給媽媽、在年底時,花3萬元買新電腦。
如果是目標順序法,那麼就是6月的時候要存到2萬元,準備期6個月,所以,1~6月,每個月都要存下3,333元;7~9月要存下1萬元,準備期3個月,每個月也要存3,333元才夠;10~12月要存下3萬元,準備期3個月,每個月起碼要存下1萬元。(請參考:資金不夠多?利用這方法把願望清單一一打勾!)
但若採用目標並進法,則是這樣算的:為了度假,6月時要存到2萬元,準備期6個月,所以,1~6月,每個月都要存下3,333元;到9月,要有1萬元買禮物,所以1~9月,每個月要準備1,111元;在12月買電腦,所以1~12月,每個月要為了電腦多存2,500元,不論幾個目標,都是從1月開始準備資金。
換句話說,1月到6月的時候,每個月要存下3,333元(度假)加1,111元(買禮物),再加2,500元(買電腦),即6,944元;到了7月,因為度假的目標已經完成,當然就不用為了度假再存錢,所以7月開始,每個月只要存買禮物的1,111元以及買電腦2,500元,即3,611元;9月買到禮物,10月開始,便只要為了買電腦而月存2,500元即可。
可以發現,存錢的金額會慢慢遞減,從6,944元到3,611元、最終下降到2,500元,這可說是先苦後甘的存錢方式,但好處是,如果這是一個長期、跨年度的目標,你可以放在金融商品中讓複利幫你錢滾錢。
至於要選擇什麼金融商品呢?這跟每個人的風險承受度有關,不過大原則是,「愈近期、愈保守,愈遠期、愈波動」,也就是說,如果是較近期要完成的目標,其資金可選擇放在較保守的金融商品,像活存、定存等;若是好幾年後才要動用這筆資金,則可以考慮放在股票等波動較大的市場,雖然風險較大,但因為這筆錢可以放上好幾年,這期間可以拿到股利、或是在市場好時先獲利了結,所以能夠降低一定的風險,同時兼顧複利(股利再投入)與資產放大的效果。
最後再提醒一點,如果你一開始就能無痛月存6,944元,不妨未來都持續存一樣多的金額,雖然暫時沒有目標需要實現,但「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存的更多,將來有目標要實現時,就能更輕鬆快速地達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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