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自己」養的放山雞 店家遭檢舉改「自己人」養的
很多店家如果打著自家養的放山雞,通常都能吸引不少民眾上門,苗栗三義一家餐廳店家自誇料理的土雞都是自己養的,而且還是喝山泉水長大,一隻要價2000元,但被人檢舉店家自己根本沒養雞,衛生局稽查後,店家坦承不是自己養的,而是跟養放山雞的盤商批來的,結果因為廣告不實被開罰4萬,但店家事後又把自己養的改成自己人養的,又被投訴硬ㄠ。
一塊塊油亮的土雞肉,肉質紮實味道鮮美,不少老饕就愛,放山雞美味Q彈的口感,願意多掏錢享受,苗栗三義這家客家料理餐廳主打的就是放山跑土雞,老闆還常在Google評論區自誇土雞都是自己養的,還喝本地的山泉水,結果被客人踢爆檢舉。
投訴民眾:「他就是很驕傲的說,我這個雞都是自己養的,所以才會這麼好吃,其實不是他自己養的,他是跟別人買的。』店裡的土雞料理,半隻就要1000,全雞要2000,客人就是衝著老闆說自家養的土雞才買單,沒想到雞不是老闆自己養的,衛生局上門稽查後,老闆只好坦承自己沒養雞,而是跟養放山雞的朋友批來的,但朋友生病後,他改跟其他土雞盤商購買,今年6月衛生局依廣告不實、違反食安法開罰4萬,要求下架不當文字敘述,結果又被客人抓包老闆玩文字遊戲。
投訴民眾:「自己養的雞改成自己人養的雞,用凹的,就覺得這樣好像可以規避,他不是廣告不實。」
遭控店家:「雞肉雖然不是我自己養的,但是是我自己嚴選過好吃,然後經過我們自己的處理方式,專門養雞的朋友養的,我有我的商業機密,我因為要保護自己,所以在網路上不可能把我的來源告訴你們,這樣就叫做廣告不實嗎。」老闆強調放山土雖然是從屠宰場跟盤商批來的,但盤商是他的朋友算是自己人,而且一隻雞光是成本,就要1200到1300,料理時間超過1小時加上水、電、工錢等,一隻雞賣2000不為過,衛生局表示店家的確都有提供肉品來源,而且已經沒有強調是自己養的,因此沒有違反廣告不實,不會再度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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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業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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