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身叔贈房給姪兒 因「這關鍵」 連契稅也免了

【文/記者朱語蕎】

▲遺贈非屬契稅條例第2條所稱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之課稅範圍,所以無需辦理契稅申報移轉及繳納契稅。

不婚不生族越來越多,過世後的財產該如何配置,也相當重要,有民眾因未婚無子女,父母及兄弟姊妹也都先行離開,想先預立遺囑將名下財產轉贈給姪子,不知需要繳納哪些稅負?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該名侄子取得叔叔遺贈的房屋,因遺贈非屬契稅條例第2條所稱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之課稅範圍,所以無需辦理契稅申報移轉及繳納契稅

不過,房屋部分雖免申報契稅,但如有欠繳房屋稅,應繳清後才可辦理移轉登記。

稅務局提醒,如有受遺贈土地,仍須由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會同受遺贈人共同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取得土地增值稅免稅證明書後,才能到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