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留給他5、6間老公寓繼承問賣還留?網建議:1點允許就用來出租
[FTNN新聞網]實習記者蔡明惠/台北報導
有些家人過去提前先買房,為了將來無後顧之憂,也希望讓子女過的舒適,而近日則有網友在Dcard論壇分享,他父親留芝山5、6間老公寓給他,但平時都跟老公在新竹租屋生活,思考該賣掉還是自留,或是出租,網友們建議不缺錢的話「用來出租」。
日前有一名網友在Dcard上透露,他前陣子繼承父親在芝山5、6間40幾年的老公寓,每間大約都40幾坪,但原PO表示自己跟老公長年居住在新竹租屋生活,想了解其他人覺得這些房子該出售換買新竹房還是留著自住或出租比較好。
該文一出,一派人紛紛在留言認為不缺錢能用來出租,「我覺得如果不缺錢,可以考慮出租給別人,不過因為是老公寓可能需要重新整理,可以賣一間,然後換現來整理跟投資」、「賣1、2間買新竹,剩的留著收租」、「絕對是出租」、「要出租的話是建議需要整理過,假如手上資金不夠可以貸或是賣一間其他出租」、「別賣,台北市的房子保值,拿去增貸,出租付貸款,買新竹房子,一間滾一間」、「我認為留,台北市老房子租人是蠻不錯收入」。
此外,還有網友們怕兩邊管理房子會有點麻煩及遇到壞房客,「先賣舊的,拿到的錢買新竹」、「賣屋移轉到新竹,我自己是沒時間兩地奔波管理房子」、「全賣掉,然後賣掉的錢一部分買新竹房子自住,一部分買屋齡比較沒那麼老的10年房或新房,當作出租用,因為這樣要租感覺也比較好租出去,之後要脫手也更容易」、「肯定是都賣掉,在新竹買新房,出租問題多,也怕遇到爛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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