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汰舊換新優惠 已減稅599億元

財政部表示,我國自2016年1月8日提供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免貨物稅優惠,從上路以來至2022年5月31日止,約有100萬輛新汽車(退稅額約497億元)及254萬輛新機車(退稅額約102億元)適用該項減徵退還貨物稅優惠,累計核退金額達599億元。

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規定,自2021年1月8日起至2026年1月7日止報廢或出口登記滿1年且出廠10年以上之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新車應徵之貨物稅最高減徵5萬元。

而2021年1月8日起至2026年1月7日止報廢或出口出廠4年以上汽缸排氣量150cc以下機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新機車應徵之貨物稅最高減徵4千元,期藉降低民眾購車負擔,鼓勵淘汰老舊汽機車,改善國內空氣品質。

財政部指出,實務上曾發生車主先報廢舊車後再購買新車,因故交車時程延宕導致無法於報廢日後6個月內完成新領牌照登記案例。

依貨物稅規定,中古汽車須同一車主名下登記滿1年後再報廢及購車,始得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係為避免民眾低價購買中古車立即報廢適用優惠規定。

繼承人報廢或出口繼承登記取得之中古汽車,得將該中古汽車登記於該繼承人及被繼承人名下之期間合併計算;另考量汽車多為家庭成員共同之交通工具,配偶為家庭核心成員之一,因此自2021年1月8日以後報廢或出口自配偶移轉取得之中古汽車,亦得將配偶名下登記期間合併計算。如果要申請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車主於報廢中古車前,應確認其名下登記期間是否符合規定。

廣告

若新舊車主如非同一人,不論先購買新汽車再報廢中古汽車,或先報廢中古汽車再購買新汽車,於購買新車至汰換舊車期間「持續」具備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之關係,始得適用減徵退還貨物稅之規定。例如:甲、乙婚後由夫甲報廢其名下中古汽車,於離婚後妻乙購買新汽車,因購買新車時甲、乙已不具備配偶關係,故乙購買之新汽車,不適用減徵退還貨物稅規定。

至於汰換機車部分,考量機車屬一般民眾主要代步工具,舊車與新車車主不以同一人為限,亦無舊機車登記期間須滿1年限制,惟報廢(或出口)舊機車與購買新機車完成新領牌照登記仍應於6個月內,才能適用減徵貨物稅規定。

更多中時新聞網報導
台股何時止跌?上億身家老手說話了!先看這2大訊號
晶片業慘劇爆了?巨頭開第一槍 終於說出殘忍真相
台積電ADR殺不停 最慘會怎樣?專家1句曝台股可能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