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水下水道 接管率逾7成 新北議員:應重後續維養

汙水下水道建設為當前城市發展重要公共建設,新北市至今年8月底為止,接管率已逾7成、119萬戶,水利局指出,施作相關工程的廠商,都必須具備一定資格才能承攬,以確保施工品質;不過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黃淑君認為,廠商資格有限制固然重要,但真正的重點在於是否願意提供後續維養。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制定的《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規則》,承接汙水下水道工程的廠商,都須達到資本額100萬元以上、置有專任承裝技工2人以上等2項基本門檻,專任技工也須經過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

水利局長宋德仁表示,汙水下水道為重要公共建設,深刻影響民眾的環境生活,目前轄內接管率已達72.16%,汙水管線總長度約達2400公里,相關工程皆由符合上述規定的承裝商施作,施工品質有保障,汙水管線收集至水資源回收中心,經處理及消毒後再放流至河川或大海,使住家周邊環境不再惡臭及受汙染,看不見的汙水工程卻是看得見城市的進步。

黃淑君認為,廠商雖然必須設有一定資格限制,但從中央制定的門檻來看,其實不難達成,但真正的重點是後續的維養問題。新北市從2021年開始,向民眾徵收1度5元的汙水處理費,每年高達將近10億的稅入,卻沒有用在汙水設備的維護,也造成廠商承接工程後,至少得負擔5年保固,使愈來愈少廠商願意承攬這項工程,最後淪為市府只要找得到人來施作就好的惡性循環。

黃淑君表示,站在淨零碳排目標的立場,真正有價值的是再生水,如果能將汙水處理費這筆高額稅收成立基金,除了維護汙水設施外,也可升級設備,讓雨水、汙水進入汙水處理系統後成為再生水。

國民黨議員江怡臻則說,新北這幾年力拚汙水下水道接管率,這項建設儘管「看不到」,卻讓民眾非常有感,在財源不足情況下,新北甚至得自籌經費。至於廠商資格,既然中央有相關規定,公務機關依法行政是理所應當的事情,建議仍應依中央法令規定辦理,若有不同看法,應由中央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