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連身條款釋憲 法院直播攻防
台灣史上關最久的死刑犯黃春棋等34名死囚,主張更二審上訴後最高法院由同一法官審理的「連身條款」違憲,聲請釋憲。大法官24日審理,法官與死囚律師一番唇槍舌戰,關係機關、司法院刑事廳與最高法院,以及刑事法權威、台大法律系教授林鈺雄都認為合憲,大法官審結後將擇期宣判。
38名死刑犯至今尚未伏法,其中4名死囚主張死刑違憲,另34人以「更二審連身條款」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併入涉貪的立委高志鵬等人的聲請案,共46案合併審理。
24日大法官不穿法袍,以「說明會」網路直播審理。審判長許宗力說,本案因林俊益等3名大法官迴避審理,只有12名大法官參與,至於未列席參與的其他聲請者,可書面陳述。
黃春棋由律師出席指出,連身條款就具體個案由特定法官承辦,而非一般性、抽象性及隨機性分案,違反法定法官原則及公平審判原則,違反黃受國際公約保障公平法院審判的權利。
但最高法院代表、法官吳秋宏說,當年黃的上訴案,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都是要求高院就事實調查未明等部分重新審查,以結果而言是有利於黃,就維護公平審判原則的觀點來說,沒有因連身條款產生法官預斷、偏頗等危險的情況。
吳秋宏也反駁黃的律師,認為律師主張「要限制」更二審後最高法院只能「自為判決」、不能撤銷發回,這樣才是違憲。他說,現在可依時空背景不同,討論連身條款有無存廢的必要性,但他不認為有違憲問題。
出席說明會的專家學者中,教授何賴傑、劉芳伶主張連身條款有違憲疑慮,但李榮耕認為合憲,林鈺雄雖未出席,但他出具意見書,主張沒違憲。
憲法法庭審理後將作成判決,一旦違憲,34名死囚都可能獲釋及翻案逃死的機會。依速審法規定,羈押不得逾5年,34名死囚可獲非常上訴、重新審理的機會,且他們都關押逾5年必須釋放,未來獲翻案,甚至可聲請刑事補償。法界認為,死囚若「死裡逃生」茲事體大,將是司法要處理的燙手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