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夥同怪手司機掩埋逾3百噸廢棄物 2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刑

一名陳姓廢棄物清理業者,遇崁頂焚化廠歲修,竟直接挖洞就地掩埋廢棄物被判刑。(記者毛莉攝)
一名陳姓廢棄物清理業者,遇崁頂焚化廠歲修,竟直接挖洞就地掩埋廢棄物被判刑。(記者毛莉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一名陳姓廢棄物清理業者,因崁頂焚化爐歲修,竟夥同怪手司機行徑惡劣的就地挖洞直接掩埋三百多噸廢塑膠等廢棄物;屏東地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分別判處陳姓業者及怪手司機一年半及一年徒刑,並追徵不法所得五十一萬元,可上訴。

陳姓業者一年多前標得屏縣府體育發展中心發包的廢棄物清運勞務採購案,負責處理廢塑膠、玻璃纖維與廢土石方,因碰上崁頂焚化爐歲修,導致有三百多噸廢棄物無法清運至焚化廠,陳男竟夥同陳姓怪手司機,就地挖掘坑洞掩埋廢棄物,不法獲利五十一萬元。

事經當地里長查覺異狀報警處理後,才揭露陳姓業者的犯行;但陳姓業者否認不法,辯稱是先將不能進焚化廠及可進焚化廠的廢塑膠分開,以便日後載去清運;陳姓怪手司機強調,只是聽令行事,未從事不法。

屏東地院認為檢方所提事證明確,陳男兩人所辯不足採信,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處陳姓業者一年六月徒刑、陳姓怪手司機判刑一年,並追徵不法所得五十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