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污圖利與財產來源不明 林姿妙80萬交保檢方準備提抗告
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縣政府疑涉貪污等弊案,昨天再度搜索縣長林姿妙官邸等6處有關處所並傳喚林姿妙及兒女等被告20多人。經檢方複訊後認為林姿妙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還有財產來源不明,有勾串、滅證之虞,今天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同遭聲押還有她的女兒林羿伶、農業處長康立和。宜蘭地院上午召開羈押庭,林姿妙新台幣80萬元交保,林羿伶、康立和請回。檢方表示,尚未收到裁定,將視裁定內容提出抗告。
宜蘭檢方昨天再度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搜索縣長官邸等處,並傳喚林姿妙、林姿妙的二兒子林佑澤、女兒林羿伶與部分縣府一級主管到案說明。宜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今天清晨近6時召開記者會說明,承辦檢察官昨天傳喚、拘提包括林姿妙等20多名被告與證人,依法搜索6處有關處所,全部偵訊於凌晨5時結束。
檢方這次偵辦除對宜蘭縣政府108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繼續追查,辦案人員發現1月14日當時首波偵訊結束,被告林佑澤剛離開地檢署後,立即與被告楊吉雄(前國民黨籍立委)、還有楊吉雄胞弟楊耀火等,涉嫌共同藏匿相關案件證據。
主任檢察官梁光宗表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姿妙、林羿伶與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林姿妙也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罪嫌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有羈押的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此外,縣府財政稅務局長盧天龍、縣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龍非池,涉圖利罪嫌,分別諭令新台幣15萬元交保;林佑澤涉犯刑法湮滅刑事證據罪,原本聲押禁見,後改諭知200萬元交保;楊吉雄諭知150萬元交保;楊耀火原本聲押禁見,後改諭知150萬元交保,其餘人員訊畢後都請回。
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等機關人員疑涉多件貪污弊案,事涉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晚會辦桌布置標案、及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數案,1月13日曾指揮廉政署搜索30餘處,約談30人到案說明,其中10人列被告,包括宜蘭縣長林姿妙、羅東鎮長吳秋齡涉貪瀆及洗錢案,宜檢因兩人所辯內容有進一步查證必要,訊後無保請回,但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與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全案仍在偵辦,詳細相關案情,檢警正進一步調查釐清。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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