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亞登錄興櫃喊卡!7月底召開股臨會盡快重返興櫃市場

台亞 (2340-TW) 旗下星亞視覺 (7753-TW) 原訂於 6 月 25 日登錄興櫃,但在登錄興櫃前遭暫停,今 (3) 日召開記者會說明緣由。同時也宣布將於本月 30 日召開股臨會,屆時將再次修正公司章程及選任監察人,盡快依法重返興櫃市場。

星亞說明,之前已經獲准原預計 6 月 25 日以每股 45 元參考價登錄興櫃交易,但因公司章程修正刪除監察人及過渡條款的規定,有直接適用《證券交易法》以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法律適用的疑義,因此科管局於登記章程時,同步為解任全體監察人的登記。

在星亞欠缺監察人的情形下,不合公開發行登錄興櫃要件,因此星亞與主管機關討論後,依規定先行申請廢止登錄興櫃,並於掛牌前夕 6 月 24 日遭櫃買中心公告取消星亞登錄興櫃。

台亞及星亞為釐清法律疑義,並委任陳昭龍律師對於法規及公司章程研究。陳昭龍律師表示,整件事情起因於法律銜接的空窗期,未於章程載明過渡條款,星亞已於 6 月 17 日接獲櫃買中心核准公開發行生效,則具備公開發行資格,也是以公開發行資格而於 6 月 17 日向科管局申請辨理變更公司章程,以因應登錄興櫃後選任獨立董事規定。

但星亞 6 月 21 日收到核准變更修正章程登記通知,卻發現核准公文上認為,現行星亞修正章程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因此將全體監察人解任之登記。櫃買中心則以監察人為公開發行公司生效要件,導致整件事情變成「有監察人才能辦理公發登錄興櫃,而登錄興櫃又需要修正章程取消監察人」的「雞生蛋 蛋生雞」循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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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全體監察人解任的突發狀況,星亞積極與主管機關溝通,獲得科管局及櫃買中心的體諒與指導。由於星亞 6 月 17 日尚未登錄興櫃,不適用《證券交易法》由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的規定,部分星亞的章程不符合法律,因此由星亞向科管局申請撤銷「新訂章程、全體監察人解任」的登記。科管局也在今日函覆同意撤銷新版章程登記,回復 6 月 20 日科管局同意前的法律狀態,也就是回復星亞原版章程登記。

星亞公司董事會也在今日上午緊急召集董事會,決議在本月 30 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因應櫃買中心的要求,將於股東臨時會修正公司章程,並再次選任監察人,盡快獲得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及登錄興櫃的資格,重返興櫃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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