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建構官民合作機制 兼顧公共投資效率與全民利益

政院:建構官民合作機制 兼顧公共投資效率與全民利益

新頭殼newtalk

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今(16)日表示,各國政府普遍面臨財政無法獨力負擔所有公共建設或服務,政府要維持運作,勢必得啟動民間力量來共襄盛舉,與民間建立「公私協力夥伴關係」,部分工作委由民間部門執行,官民共同出力以滿足全民需求。

「大師論壇」今日針對「新金融・新經濟」進行座談,施俊吉出席座談會,做了以上表示。施俊吉說,金融業牽動國家經濟命脈,往往受到政府高度管制與保護,在歷經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嚴重衝擊後,政府體認到強化法遵、風險控管與提升金融產業的競爭力同等重要。

施俊吉表示,要吸引民間企業參與政府的公共建設,需要具備一定條件,包括政府與企業是否彼此信任及具備優質的合作機制,都是官民合作的成敗關鍵。

施俊吉指出,依據哈特(Oliver Hart)教授的「不完全契約理論」,無論是企業或政府,都是由所有權人與代理人之間一系列契約關係所構成;但現實社會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締約雙方不可能完全釐清所有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多數契約存在某種程度的不完全,形成日後難解的爭議,也使雙方缺乏長期合作的基礎。因此,官民合作的信任和制度必須建立在透明、公開、公平及公正的基礎上才能穩固長久,契約要妥善訂定,才能兼顧公共投資效率與全民利益,發揮最大的綜效。

施俊吉指出,現代企業有一項很明顯的特徵,就是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也就是資產的所有權人不參與運作,將企業委由專業經理人代為經營,特別是在資本市場公開交易的上市上櫃公司,許多企業股權幾乎完全由小型投資人與散戶持有,因此,如何確保實際控制權的經理人會依據股東利益行動,便是公司治理的宗旨所在。

施俊吉進一步指出,為提升我國公司治理水準,金管會在2013年發布「強化我國公司治理藍圖」,成立公司治理中心負責整合政府與民間資源,成果包括:建立公司治理評鑑制度、擴大實施電子投票、設立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順利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編製等。2016年,該會衡酌國際主要公司治理發展趨勢,加入機構投資人的相關措施,期望以投資人「外部治理」的角色,監督公司的健全運作,保障投資人權益,促使資本市場發揮推動經濟發展的作用。

施俊吉表示,據亞洲公司治理協會2016年亞洲公司治理調查及評等報告評鑑結果顯示,台灣在亞洲排名第4,僅次於新加坡、香港及日本,較2014年排名進步2名,顯示我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努力已受外界肯定。

施俊吉指出,他過去擔任證交所董事長時,亦曾宣示「推動多元優良企業上市,積極強化公司治理」,希望健全整體生態體系,期許主管機關、上市公司、機構投資人、會計師團隊、司法機關、非營利組織等各個參與資本巿場的機構,均可確實發揮其功能,以增強大眾對資本市場的信心,並與政府部門齊心,共同提升資本巿場的健全性與競爭力。

施俊吉強調,當前金融業受科技發展影響,正面臨重大挑戰與變革,其中FinTech(金融科技)是重點之一。金融創新的意義在於如何使金融服務與科技整合,創造更優質、便利的服務,但在整合過程中,可能衍生更多「不完全契約」的問題,希望在今日的座談會中獲得與會者的專業意見,為金融監管與商業模式間營造永續發展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