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投資成績秘技:平均成本法進階版!
相信不少人對平均成本法(Dollar Cost Averaging)並不陌生,尤其是有供強積金的打工一族。市場上不少人對平均成本法奉若圭臬,認為是懶人投資致富的必然之道。可是有些強積金戶口,或者市場上的月供股票或基金,回報卻差強人意。因為平均成本法亦不外乎是眾多投資方法之一,亦有其自身的利弊。
平均成本法的好處:
平均成本法的基本操作是無論市況走高走低,投資者仍緊守紀律,以定時定額方式投資。因此,當價格較低時,同一金額可以買入更多基金/股票單位;反之在價格走到高位,同一金額就購入較少單位。
在長線投資上,多次分開買進可以避免單次買入時發生「高買低收」的情況。在先跌後漲的市場中更有機會獲得比一次性(lump sum)更好的回報。對於缺乏一大筆資金,卻有穩定收入的打工仔更是合適。
同時,平均成本法有效令投資「去情緒化」,培養投資者的紀律,減低在升市時盲目高追,在跌市時魯莽退場而錯失機會的風險。
平均成本法的弊處:
平均成本法成立的前提是投資者要選對長線向上的市場或股票,否則縱然不斷以低價買入,成本是平均分散了,但價格不回升,也只是愈買愈蝕,只是比一次性在高位買入虧損得較少而已。
即使選對了基金或股票,平均成本法並未解決「何時沽」的問題,在市場回調時可能難免「坐艇」。加上長線下去,當供款額已累積了一定數目(如 $40萬),若每期供款額依舊(如 $4,000),成本平均化的效果亦已淡化,難起作用。
故此,今日推介兩項平均成本法的進階版給大家參考:
進階版一: 價值平均法
價值平均法其實早在 1988年就已誕生,由哈佛大學教授Michael E. Edleson提出。投資者要在開始前定立一段時期(如每月)的投資目標金額,若已購單位價值高於目標金額,則沽出過多單位止賺;反之,若價值下跌,投資者就要供入更多款項至目標金額,以符合「低買高沽」的原則。
例如,我們可以計劃未來每個月基金市值增加 1,000元(並非購買 1,000元基金):
1月份我們以每單位 1元淨值買入了共 1,000份。
2月市場表現好,基金淨值升到2元,即我們持有的單位市值共計 1,200元,若根據平均成本法,我們本應繼續買入 1,000元,即 833.33份基金;但按照價值平均法,我們在2月的目標金額是共得 2,000元的基金價值,因此只需要投入 800元買進 666.67份基金。
3月市場表現更好,基金淨值急升至9元,那麼我們現在持有的 1,666.67份基金的市值就漲至 3166.67元。由於我們在 3月的目標金額是共得 3,000元的基金價值,因此今個月我們不但不需續買基金,反而要贖回多出的 166.67元,即 87.72份,而我們現時就共持有 1578.28份基金。
4月市場疲弱,基金淨值倒跌至8元,那麼我們現時持有的市值就只有 1,262.62元,距離目標 4,000元相差了 2,737.38元,因此我們這個月就要投入 2,737.28元,即買入 3,421.72份基金。
價值平均法 | 平均成本法 | |||||
投入資金 | 基金市值 | 持有單位 | 投入資金 | 基金市值 | 持有單位 | |
1月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2月 | 800 | 2,000 | 1,666.67 | 1,000 | 2,200 | 1833.33 |
3月 | (166.67) | 3,000 | 1578.28 | 1,000 | 4,483.34 | 2356.65 |
4月 | 2737.28 | 4,000 | 5000 | 1,000 | 2,885.32 | 3606.65 |
這個例子亦反映了價值平均法的缺陷,就是每次投資額的不確定性。若碰上大跌市,就須添置大量投資的金額,而我們手頭上的現金卻未必充裕。不過,實證分析顯示,若果把盈利月度的獲利資金存起,作為虧損月度資金的補充,則成功實施策略的資金要求並不高。同時,此方法亦能確實推行「低買高沽」的投資原則,讓投資者不會茫然錯失止盈時機。
進階版二: 動態平均成本法
另一個動態平均成本法,要求投資者在市場低位時加大供款,高位則停止供款,並轉為現金或泊岸基金。而市場的高低按照其市盈率高低而決定入市金額。以恒指市盈率為例,可以在低於 9倍時作雙倍供款,重上 11倍水平就回復平常供款,高於 14倍則停止供款。當市況出現泡沫,例如恒指市盈率高達 20倍或以上水平就要即時沽出。
此方法亦符合「低買高沽」的原則,與價值平均法相比更能控制入市金額,避免資金不足的情況。不過市盈率的高低並非絕對,而是會按未來市況而有不同見解,對投資者對市況了解的要求更高。
同時,以上兩種方法跟平均成本法相比的問題就是不夠「懶」。不過投資目標是求財富,而非求懶,做多少少就能獲得更多財富,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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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提供的信息僅供一般參考之用,並不構成任何個人化的投資勸誘或建議。Jack Yip沒持有以上提及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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