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車納保強制車險 30日上路
金管會26日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車主,投保及領牌過渡期將於今年11月29日到期,提醒尚未投保及領牌的車主應儘速辦理。逾期未領用牌照行駛者,公路監理機關將處車主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款,並禁止其行駛。
金管會表示,自2022年11月30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將「微電車」納管及納保,「微電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才可行駛在道路上,至於2022年11月30日前已使用的微電車,則應於2年過渡期內完成投保及領牌;逾期未領用牌照行駛者,公路監理機關將處車主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保險局主秘古坤榮指出,統計至2022年11月29日前,交通部核發的「電動自行車」合格標章數約為65萬張,自2022年11月30日起電動自行車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領牌。
統計至今年9月底,微型電動二輪車已領牌的登記車輛數為19萬2,558輛,其中已投保的有效保單件數為18萬9,917件,投保率約98.63%。
古坤榮說明,由於2022年11月29日前已使用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因無法評估不能掛牌的數量,有的可能不堪使用、改裝狀態嚴重無法回復原狀、移工已運送回母國使用等因素,目前尚無法精確估算有多少車輛數須完成掛牌登記。
金管會強調,已請產險公會與保險公司要加強宣導,提醒尚未投保及領牌的微電車車主,過渡期間將至,要儘速投保及領牌,以獲得保險保障及避免受罰。
本報訊
自2022年11月30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將「微電車」納管及納保。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