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反對?公股銀扮溝通橋梁

「以房養老」雖然沒有規範貸款須要借款人的子女或配偶等其他家人同意,但借款人必須通知至少一位法定繼承人或第三人擔任通知義務人,有些借款人因此遇到「家人反對」的問題。公股銀表示,過去遇到這類案例,分行承辦人員會協助借款人與其家屬溝通。

「以房養老」貸款精神是照顧房屋所有權人的老年生活,因此僅需所有權人有借款意願即可,不需經子女或配偶等家人同意。但為確保年長者權益及考量其自主權,要洽請借款人的配偶、子女或兄弟姊妹其中一人擔任通知義務人,才能申辦此業務,這是為了在銀行定時關懷年長者時,當無法取得聯繫,可透過通知義務人了解年長者情況,及未來貸款屆期時,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合庫銀行表示,「以房養老」有效解決許多高齡長者晚年照護的費用問題,其中一案是85歲的X先生夫妻二人,育有二男一女,目前與次子同住在中部地區,X先生單獨所有透天厝,因X先生妻子已臥病在床,聘有外勞看護。長男為執業醫師,長女已出嫁,次子任職於地政事務所基層測量人員。平常均由次子照顧X先生兩夫妻生活起居,而每月看護費用及醫療費用,原本由X先生夫妻二人積蓄支應,已面臨用罄問題。於是X先生次子委託代書洽詢金融機構是否可以X先生名義申辦貸款,輾轉得知合庫銀的「以房養老-幸福滿袋貸款」業務並聯繫分行承辦人員,安排時間到X先生居住處向X先生及其次子說明相關細節。X先生次子向分行人員表示,兄弟姊妹間一直為奉養經費的分攤常起嫌隙,而因其任職於地政事務所基層測量人員,每月薪資收入尚須支應自己家庭子女就學就養,實無餘力分攤,X先生也表示僅餘此透天厝,又求貸無門,身體狀況也開始衰弱,妻子又臥病在床,不忍子女間彼此為奉養問題而不愉快。在銀行人員登門解說後,X先生發現這可以解決奉養問題,立刻提出申請,該案核准額度660萬元,期間十年,每月撥款55,000元,在完成律師法律諮詢見證及設定首順位抵押權後開始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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