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黨工遭性騷 陽明交大教授林志潔曝曾遭法官癡纏「高院廁所外堵人」
前民進黨女黨工爆遭性騷擾,將代表民進黨出戰新竹市立委的陽明交大特聘教授林志潔感同身受,她今天在臉書分享一篇2018年的舊貼文,自曝1997年當律師時曾被法官性騷擾,還追到高院廁所門口堵人。林志潔說,自己也曾是被害人,很了解這中間的艱難,「在1997年時,我用盡一切方法,沒有讓這件事算了,只是當時的法官倫理規範形同具文,無法給與這個行為人應有的處罰。」
林志潔今天表示,「雖然20多年來,我國在法制上的革新速度很快,但是公民社會對平權和尊重的肌耐力還不足,這是我一直努力做各種平權宣講的原因。如今法制已經相對健全,我們的社會,要有能力讓女性在一個友善和安全的環境工作與生活。」
據了解,2018年間,法界爆發法官性騷擾助理的案件,林志潔在臉書上自曝當年遭法官性騷擾的往事,此事也成為她從律師轉入學術研究的關鍵原因。
林志潔說,1997年,她是執業才兩年的律師,某日開完庭後正在公共電話回BB叩(是的, BB叩乃那個年代的通訊聖品),不料剛才在台上的陪席法官走出法庭向她要名片,稱讚她表現好,「家裡有事情想麻煩我」。
林志潔說,那時她是天真無知的菜鳥律師,以為法官是深深欣賞她的法庭表現,但也覺得:「我的案子還在處理中,和審判庭的法官接觸適合嗎?」不料,她一回事務所就接到法官電話,該法官約她在一處「米其林星級」的餐廳見面,還聽說林志潔是大學第一名畢業,因為他的兒子想念法律,希望有機會請益。
林志潔跟主持律師報告後,決定先赴約瞭解情況,但席間,法官卻大談「打高爾夫球」與「玩股票」的心得,還提及券商給他很大間的VIP房,還說願意帶林志潔一起投資,他也帶過書記官和助理投資。
林志潔不斷明示暗示對方,她是民間司改會成員、律師公會刑事委員會委員,但該名法官卻只回應案件負荷重、司法需要改革等話。林志潔問對方的兒子報考法律系的事情,對方卻虛答推託,餐後還硬要送一只名牌包,經不斷拒絕無效,林志潔被迫拿回事務所後立刻捐給家扶基金會義賣。
該名法官接下來持續騷擾她好幾周,每隔幾天就打電話要求接送她下班,不然就送花到辦公室,當時的主持律師擔心之餘,先將案件轉給其他律師處理,要林志潔先告知司改會此事。
林志潔說,當時她查遍法規,尚無《法官法》,或者是倫理規範僅有4條,均為「訓示規定」(如法官應與時俱進廉潔自持等等)。她擔心影響當事人權利,不知道怎麼處理比較好。
但後來更離譜,某天事務所有的新來的行政助理,不知道有法官正在騷擾她,竟告訴對方「林律師去高院開庭」,當她抵達高院時,法官已經在大門口等她了,林志潔受到驚訝立刻表示要上洗手間,法官竟說「我在廁所門口等妳」,兩人就這樣在高院洗手間僵持10分鐘,林志潔執意不離開廁所,法官才悻悻然離開。
她說,事隔多年,想到這件事仍讓人憤慨不已,當時她寫信給司法院以及民間司改會投訴,並在主持律師保護下,才終止該名法官的騷擾行為。「我身為律師,從法律系畢業,面對這樣的事情,找不到規定處理和自保,律師公會當時也尚無性騷擾的專門申訴管道。」
而這件事竟成她生命的轉折點。1998年,她去考了公費留考,想出國看看其他國家的司法制度與法學教育,瞭解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如果台灣要做改革,應該怎麼走?往哪裡去?「防制權力的濫用」因此成為她一生研究的課題。
林志潔說,台灣司法經過多年改革,比之前她擔任律師時好得太多。她在司法界看到的,絕大部份都是很敬業、認真、為當事人權益著想的法官、檢察官。他們的工作辛苦,常得不到掌聲,台灣法制有很多缺漏,卻因為司法是最終的一關,使他們必須承擔罵名,「升遷和評比沒有充分反應他們的努力,這也是少數有不適任者仍存在體制內的原因。所幸有許多年輕有熱誠的司法從業人員,沒有放棄這樣的使命,仍在崗位上默默為司法盡心盡力。
林志潔表示,這也是為什麼,面對這次性騷擾事件,她非常憤怒。這麼多年過去,竟然還有法官對處於權力不對等關係的助理,做出邀約騷擾纏擾的行為,完全不理解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去邀約別人發展關係,對別人就是一種性騷擾的壓迫!這樣的行為,傷害所有為司法盡心盡力的人的付出,也辜負許多前輩這麼多年來為司法獨立的努力。
她希望,這種騷擾行為是最後一件,每一位職場上的女性,都能自在、平等、在工作上受到應有的肯定。她說,不認識本案(指時任法官性騷擾法助的案件)的被害人,但如果她能看到本文,希望她要堅強,很抱歉這個環境讓她受到傷害,但請讓我們一起努力,不要再有其他的受害者。
後記:該位騷擾的法官後來已經因他案離開司法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