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打炒房 換屋族最無辜 逾半民眾盼「先買後賣」切結放寬至2年

央行第七波信用管制措施於9月20日無預警實施,波及房地產買賣雙方,民眾與業者措手不及,導致交易糾紛層出不窮,對此,央行應允將於一個月內提出相應配套措施,以減少誤傷無辜民眾。針對此次央行打炒房,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房仲全國聯合會)於9月27日進行網路民調,截至9月30日止,總計回收有效問卷1,571份,其中民眾最期待的配套措施前三名如下:

1.「換屋族先買後賣者,切結2年內售出舊屋不受影響」佔53.7%

2.「排除依法既受及政策推動之不動產,如繼承、都更、土地持分等」佔40.3%

3.「排除第二屋持有6年以上者」佔29.0%

根據民調結果,民眾最期望的配套措施為排除先買後賣的換屋者,並將切結售屋時間延長至2年,此外有52%民眾認為,這波打炒房能夠達到政府所預期的抑制房價效果,但仍有30%左右的民眾持觀望態度。

民調中,有21.6%民眾認為「降低一成貸款(豪宅、第二屋、第三屋、公司法人)」最具成效,其次是「再提高貸款利率至3%以上」佔15.4%,另有14.6%民眾認為是「範圍由七都擴及全台」。較為特別的是,31至40歲年齡層及南部地區民眾皆認為政策由七都擴及至全台的有效性高於利率調升。

房仲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王瑞祺指出,半數民眾預期央行政策會引導房價下跌,使消費者心存觀望並延緩購屋決策,進而影響市場交易量,嚴重影響業者生存,將是一大隱憂;再者,調查顯示有過半民眾期望能在房市交易趨緩期有更多時間換屋,將「一屋換一屋」的切結換屋時間由1年延長至2年,對於依法繼承及都更、土地持份等情況也應予以排除。

目前央行認為,給予1年期限換屋已相當足夠,倘若2年才賣房,將定義為投資行為。對此,王瑞祺強調,呼籲延長至2年有兩大原因,一是景氣趨緩後,房屋交易去化時間勢必拉長,有必要給換屋族更長時間找屋、賣屋;二是銀行對房貸審核及撥款延長1至3個月不等,排擠原來1年的時程,他建議央行應重新審視市場現況及民意,與民為伍,勿將消費者的換屋目的狹義化。

房仲全國聯合會不動產智庫總會長林金雄表示,央行以打炒房名義進行信用管制,然而社會輿論對於「炒房」定義仍存有疑慮,他舉例,在房地合一稅2.0版及平均地權條例2.0版約制下,短期炒作的投資客已近銷聲匿跡,且去年台灣一人戶數高達332.3萬戶,占比36%居冠,許多單身者會購置另一間房產作為收租或養老之用,這些情況不應視為炒房,政府應經過更審慎討論再定義。

王瑞祺認為,政府必須重視換屋族群,台灣屋齡30年以上的老屋比例高達51%,每兩戶住宅就有一戶是老宅,加上都更進度緩慢、地震不斷,使換屋需求更加急迫。本次調查中,有3成民眾認為持有6年以上的第二屋無須列入打炒房對象,因此無論是先買後賣或是買第二屋,政府應再考量並放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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