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美國將33家中國實體納入「未經核實名單」 採取新限制

【時報-台北電】美國拜登政府將33家中國實體列入商務部的「未經核實名單」(Unverified List),對這些實體從美國出口商那裡獲取產品實施新的限制,並要求希望與這些中國公司做生意的美國公司進行額外的盡職調查。

美國之音報導,美國商務部的工業與安全局(BIS)美東時間7日發布聲明,宣布將33個總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實體列入「未經核實名單」。列入這一清單的公司必須接受更嚴格的出口管控,因為美國官員無法對其進行例行式核查。

被納入名單的多數是電子公司,但是也有光學公司、一家風渦輪葉片公司以及大學的國家實驗室和其他公司。納入這33個中國實體後,該名單榜上有名的實體總數大約達到了175個。其他有公司被列入名單的國家還包括俄羅斯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美國商務部的貿易限制清單除了「未經核實名單」外,還有其它幾項名單,包括「實體名單」(Entity List)和「軍事最終用戶名單」(Military End User List)。

「通過及時完成最終用途核查來核實外國當事方的合法性與可靠性是,我們出口管控制度的一項核心原則,」美國商務部負責出口執法事務的助理部長馬修·S·阿克塞爾羅德(Matthew S. Axelrod)表示:「今天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33個當事方加入『未經核實名單』將協助美國出口商從事盡職調查並評估風險,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出訊號,表明他們在安排最終用戶核查方面予以配合的重要性。」

美國商務部說,工業與安全局未能確定這些實體的「善意」(bona fides)、也就與涉《出口管制條例》(ERA)物項有關的最終用途的合法性與可靠性,該局隨後採取了這一行動。美國商務部說,無法確立這些實體的合法性與可靠性的原因在美國政府控制之外,可能包括無法聯繫或找到該當事方、該當事方未能恰當展示涉《出口管制條例》物項的性質、或者該當事方所在國政府在工業與安全局進行最終用途調查時缺乏配合。

被列入這份名單並不意味著該實體構成具體和明確的國家安全威脅或外交政策關注,但是美國公司與納入名單的實體進行交易必須進行額外的盡職調查,包括提交更多的文件。

按照限制措施,美國出口商若想向被列入名單的中國公司發貨,必須獲得許可證。而這些公司也被警告說,他們若希望繼續接受美國貨物,必須出具聲明,證明自己是合法的,而且願意遵守美國的法規。這項舉措也是向中國政府表示,如果希望將這些公司從名單中除名,必須允許美國政府對這些公司進行檢查。

美國商務部對一些接受來自美國境內貨物的外國公司、也就是「最終用戶」進行檢查,以確保這些公司的「善意」,也就是說,它們是真實存在的公司,從事合法生意,而且是可靠的,在接收美國產品之後不會將其挪作他用。美國政府尤其擔心似乎意在商用的產品到了中國後會被挪作軍用。

這些檢查通常需要與中國政府進行協調。當美國無法進行檢查或核實某公司的「善意」後,便有可能將其納入「未經核實名單」。如果同意接受檢查並證明自己的合法性,該公司有可能被移除出名單。(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藍孝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