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年報提前公告 明年119家先行

【時報-台北電】金管會力拚公司治理3.0,要求上市櫃公司年報公告時點提前。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12日指出,為提升上市(櫃)公司財務資訊揭露的及時性,將分階段推動公司年報公告時點提前,2022年起,公司的「自結」年報要在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前一年度財務資訊。

首波施行的是119家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的公司,且資本額百億元以上的公司從2023年起,75日內要公告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2022年財報。

過去上市公司公告「經會計師查核」的年報時間為隔年3月底,等於是年度結束後90天才需要公告,但其實國際間經會計師查核的年報通常隔年的60天內就已公告,台灣90天內才公告相對較長。

郭佳君指出,考量公司年報提早公告首先要提高自編財報能力,所以先從「自結」財報推動,儘早讓公司把自結財報先編製出來,再推動到經會計師查核的部分。

上市(櫃)公司於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前一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將依資本額分三階段實施,其中,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的公司自2022年起公告、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的公司自2023年起公告,2024年起全體上市櫃公司均應公告。

據證期局統計,資本額達百億元的上市櫃公司有119家、資本額20~100億元的有379家、20億元以下的有1,258家。為順利推動此政策,金管會已採強化公司財務報告編製能力相關措施,包括自2019年度財務報告起辦理上市(櫃)司財務報告編製情形審查,以輔導公司逐步完善財務報表編製流程管理等。(新聞來源:工商時報─魏喬怡、彭禎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