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健保藥價四利多 生技業狂歡

【時報-台北電】健保署20日公布健保藥價修正條文,祭出上市新藥給予首發新藥優惠核價、首二張在國內製造學名藥或生物相似性藥證,比照原廠藥價格等四大藥價優惠改革重點。學名藥協會理事長陳誼芬認為,這是提供國內生技產業轉骨升級的關鍵契機,希望能盡快執行助力產業接軌國際。

健保署表示,此次藥物支付標準及藥價調整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製藥產業未來發展及加速新藥收載釋出政策利多。

該四大藥價優惠改革重點為:一、在國際上市許可兩年內新藥,或是十大先進國家核准上市滿五年、但屬國內新成份新藥,將可比照台灣首發新藥給予優惠核價。

二、針對原廠藥逾專利期五年內首二張取得藥品許可證的國內製造學名藥或生物相似性藥品,最高給予原廠藥相同價格。

三、採用國內生產的原料藥,或者國內安全性臨床試驗獲國際學術期刊發表且增列於仿單上,以及最早向主管機關為P4專利聲明且獲准核發藥品許可證的學名藥,只要符合三項條件之一,未來健保核價任一皆可加算10%。

四、符合主管機關公告之必要藥品、同分組內有國內製造品項及同分組分類未逾三品項等三項條件,當年度藥價不予調整。

此外,為提升國人用藥可近性,加速新藥納入健保,健保也推動平行審查機制和主動收載藥品機制,並鬆綁書面申請文件相關規範。

學名藥公會表示,賴總統落實健康台灣的願景,踏出關鍵的第一步,就是透過政策引導來加強國內藥品供應鏈韌性。健保署公布的健保藥價修正條文,可以實質鼓勵國內製藥產業持續創新研發新藥外,也能持續帶動學名藥品質的保證,而有條件的從優核價及保障必要藥品等措施,也讓廠商更有向上發展提升的動力。這些都是提供國內生技產業轉骨升級的關鍵契機,希望能盡快執行,照顧更多國人。

為確保健保用藥供應穩定,增加供應韌性,健保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並同時由衛福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預告60日(至明年1月20日前),徵求公眾意見。(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杜蕙蓉/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