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勞資爭議調解 桃勞動局為爭取和解金逾2億1千萬

111年勞資爭議調解 桃勞動局為爭取和解金逾2億1千萬
111年勞資爭議調解 桃勞動局為爭取和解金逾2億1千萬

【記者彭慧婉/桃園報導】為協助勞工與事業單位釐清勞資爭議,保障勞工權益,桃園市政府勞動局111年受理2,784件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案,申請調解總人數3,823人,已調解案件調解成功率達6成5以上,成功為2,394名勞工爭取和解金額超過新臺幣2億1千萬元。

至於調解不成立後,勞資雙方可選擇合意仲裁,111年仲裁案件受理25件,類型以給付資遣費最多,其中有17件達成和解,和解比率近7成。

勞資爭議調解業務為實現便民服務效能最大化、降低調解當事人交通、時間成本,111年起設置「勞資爭議調解擴點服務」藉以協助申請人就近進行勞資爭議調解,並減低交通往返之困境,並於大園、新屋、觀音區公所試辦相關措施,透過市府調解人及民間團體支持與協助,勞資爭議調解擴點服務順利推行,111年受理121件,成立率68.33%,本項創新服務今(112)年將擴大實施區域,以提升服務效能。

為使勞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有更加便捷的管道,勞動局自109年起建置桃園市勞資爭議調解服務網,勞工可於該網站線上辦理勞資爭議調解且為因應申辦服務全面e化,原調解服務網進行整合,開放受理事業單位歇業事實認定及大量解僱通報線上申請服務,正式更名為「勞資關係業務服務網」。事業單位如有勞動基準法第11條或因併購、改組而解僱勞工,且解僱人數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規定者,除可郵寄或親送大量解僱計畫書外,亦可線上進行申請。此外,勞工如遇有公司發生終止生產、倒閉或解散,但未辦理歇業登記,且有積欠勞工工資、資遣費或退休金等情事,勞工經勞資爭議調解後,可線上申請事業單位歇業事實認定,並線上查詢辦理進度。

當勞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事項為職災補償賠償或積欠資遣費、退休金,且請求給付金額超過1萬元,或恢復僱傭關係者,勞動局亦向勞動部申請經費,提供免費律師陪同調解服務,以協助勞工爭取權益。

勞工與雇主如發生積欠薪資、未給付資遣費等勞資爭議,勞工或雇主皆可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若調解不成立,可合意申請仲裁,經仲裁做成判斷後,與法院判決具有同一效力。勞資雙方調解不成立欲透過司法途徑解決爭議,亦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或桃市勞工權益基金申請法律扶助。

為了協助勞工瞭解相關勞動權益及釐清勞動法令相關疑義,勞動局3樓於每週一、三及五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止提供免費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透過律師對法令的解說,勞工可瞭解應有的權利及保障。另勞動局4樓設有勞工關懷中心,現場提供勞動法令諮詢及調解案件申請服務,歡迎有需求的民眾多加利用。(圖:記者彭慧婉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