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股行員爆自組詐團 金管會恐重罰
銀行行員不只勾結詐團,更進化「自組」詐團,詐騙上億元,桃園地檢署2024年10月偵辦到游姓律師與臺銀夫妻檔行員共組詐騙集團,將贓款以虛擬貨幣洗錢,共有百名被害人受騙,詐騙所得高達1.1億元,地檢署已偵結起訴,據了解,金管會已全面查處臺銀,並請臺銀陳述意見,後續挨重罰機率極高。
近三年來已發生過二件民營銀行行員勾結詐團案例,臺銀是第三件,但前兩案皆是行員被詐團吸收,臺銀行員卻是自組詐騙集團,比前兩案情節更重大。金管會表示,行員幫詐團涉案的案件都已在2023年處份,各罰2,000萬元和1,200萬元,都屬重大裁罰案;市場預估,情節更重大的臺銀行員自組詐團,罰鍰也將是千萬元起跳。
銀行局主任秘書王允中坦言,2023年至今有三家銀行行員涉及詐騙,其中兩家民營銀行都已處分,另一家正在做查處。銀行公會也已把詐騙樣態發給各銀行參考,阻詐將持續滾動式檢討。金管會日常監理或實地檢查若發現行員犯罪就會移送,若相關行為進入司法,由司法檢調偵辦,就不會移送,若發現銀行有違規,就會依法核處,目前查處案是否有內稽內控疏失,還在審查中。
據起訴書指出,該集團由具律師身分的游姓男子擔任首腦並提供法律諮詢,於臺銀任職的郭男及妻子黃女利用金融專業背景規避洗錢防制通報,吸收從事虛擬貨幣交易的楊男組成詐騙集團,再透過其他成員開立洗錢用的人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