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首利處分重要子公司降低持股比例達10%以上之

日 期:2022年05月31日

公司名稱:首利 (1471)

主 旨:首利處分重要子公司降低持股比例達10%以上之

發言人:邱志偉

說 明:

1.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

公司名稱:「成翔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或喪失控制力):

本公司之子公司「Premier Action Trading Ltd.」處分「成翔電子(東莞)

有限公司」50%股權。

3.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方式、降低持

股比例、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本公司之子公司「Premier Action Trading Ltd.」處分「成翔電子(東莞)

有限公司」50%股權。

(2)交易總金額:人民幣152,500仟元。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不適用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

東莞市能廣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

待股權轉讓款收迄及視完稅情形、匯率影響,並經會計師查核後確認。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50%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持股比例:50%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林俊廷會計師,處分價格尚屬合理。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市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

林俊廷會計師,本次減少對子公司之持股,不致對本公司股東權益有重大之負面影響。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市:否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111年5月31日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依法提請董事會

決議之。

15.董事會決議日期:111年5月31日

16.董事會決議內容: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