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雲豹能源董事會決議出售台灣環風控股(股)公司(以下稱「台灣環風」)股權

日 期:2022年06月02日

公司名稱:雲豹能源 (6869)

主 旨:雲豹能源董事會決議出售台灣環風控股(股)公司(以下稱「台灣環風」)股權

發言人:張建偉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台灣環風之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1/6/2~111/6/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10,935,000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不低於美金0.26元(約新台幣7.53元)

交易總金額:不低於美金2,809仟元(約新台幣82,304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台亞風能(股)有限公司(以下稱「台亞風能」):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約為新台幣0仟元至新台幣317,360仟元間,係依據本案可滿足之交割條件而定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割條件:

(1)第一期款:本公司與台亞風能簽署股權買賣合約及費用分攤合約後

(2)第二期款:台亞風能與第三方買家交易完成後

(3)第三期款:台灣環風與經濟部簽署行政契約後

(4)第四期款:台灣環風之風場專案融資到位後

(5)第五期款:待台灣環風之風場完成併網後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案因應合約要求,總價金需視經濟部公告獲配容量結果而調整,

預估總價金區間為美金約2,809仟元(約當新台幣82,304仟元)

至美金約14,045仟元(約當新台幣411,517仟元)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參考公司最近期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公允價值評價報告及

會計師出具之交易價格合理性意見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3.05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0股

累積持有金額:0元

累積持股比率:0 %

權力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最近期個體財報總資產比例:47.26%

占最近期合併財報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75.61%

最近期個體財報之營運資金:新台幣481,922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此情事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處分策略投資標的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06月02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06月02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壹詳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謝欣穎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104)台財稅登字第4679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本案無資金需求)

28.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