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長虹簽訂彰化縣員林市民生段土地及建築物買賣契約書。
日 期:2021年02月18日
公司名稱:長虹 (5534)
主 旨:長虹簽訂彰化縣員林市民生段土地及建築物買賣契約書。
發言人:陳茂慶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彰化縣員林市民生段土地及建築物。
2.事實發生日:110/2/18~110/2/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
土地4,873平方公尺,折合約1,474.0825坪;
建築物1,564.30平方公尺,折合約473.2008坪。
每坪交易價格:
土地約為新台幣39.9萬元;
建築物約為新台幣4仟元。
交易總金額:約新台幣5.9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自然人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
1.簽約用印時支付買賣總價款之20%。
2.土地增值稅單核發三個工作日內支付買賣總價款之30%。
3.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竣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買賣總價款之50%。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
土地總價新台幣597,003,413元;
建築物總價新台幣2,753,165元;
房地總價約新台幣599,756,578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元邦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9)北市估字第00028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無重大差異。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依約定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投資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或出租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非關係人交易,故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非關係人交易,故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