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鐿鈦收受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投保中心)存證信函(更正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請求日期)

日 期:2024年11月01日

公司名稱:鐿鈦 (4163)

主 旨:鐿鈦收受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投保中心)存證信函(更正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請求日期)

發言人:陳雅玲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10/28

2.公司名稱:鐿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公告本公司收受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投保中心)存證信函請本公

司依法對前董事林○榮等人訴請賠償相關法律責任。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113年8月6日對林○榮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請求,並將對共同涉案相

關人員亦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請求。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此為本公司於113年6月28日公告收受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發回續查案件之

起訴書之相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