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進階生物負責人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日 期:2018年09月13日

公司名稱:進階生物 (3118)

主 旨:進階生物負責人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發言人:邱春龍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負責人邱春龍先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4年度訴字第477號

4.事實發生日:107/09/1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中央研究院小鼠診所於民國99年2月至7月間向本公司訂貨,

本公司預收款項新台幣312,300元,實際交付與發票品項不同之耗材新台幣66,670元,

餘預收款項新台幣245,630元(已退還),不慎違反商業會計法。

6.處理過程: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本公司負責人犯商業會計法

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

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陸萬元。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