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軒郁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度股東常會
日 期:2024年03月08日
公司名稱:軒郁 (6703)
主 旨:軒郁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度股東常會
發言人:陳慧玲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0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6號(台北國泰萬怡酒店 蘭花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二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其他報告事項。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3)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選舉第七屆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0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受理持股1%以上股份之股東就
本次股東常會以書面方式提案、提名董事候選人。
(1)受理期間:自113年3月22日至113年4月1日止(以113年4月1日下午五點
以前寄(送)達為準),凡有意提案、提名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提出並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決議及回覆提案、提名股東處理結果。
郵寄者以郵件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提名
函件」字樣。
(2)本公司受理提案、提名處所:軒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11號7樓
電話:02-8712-1319
二、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1)本公司視訊輔助股東會依公司法第172-2條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下稱股務處理準則)第二章之二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2)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集保公司)提供之平台,並應遵守集保公司訂定之股東會視訊會議作業要點
、問答集及操作說明等文件,請參閱集保公司網頁(網址:
https://www.tdcc.com.tw/portal/zh/page/show/
402897967d841dba017e8eea7fc5009c)。
(3)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視為親自出席。
(4)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3年5月8日起,至遲於股東會二日前
(113年6月4日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票通平台(網址:
https://www.stockvote.com.tw/evote/index.html。)辦理註冊及登記;
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會議者,應填寫徵求人及受託代理
人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意願書,並於113年5月8日起至113年6月4日
下午4時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辦理登記,並於股東會當日辦理
報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
(5)已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
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
,僅得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
(6)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
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述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
;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7)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
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
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8)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除股務處理準則或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不得
再出席股東會。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
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
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9)倘本次股東會於主席宣布開會前或會議進行中,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
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且扣除以視訊方式出
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未達股東會決議之法定定額,致使會
議無法續行時,本公司訂於113年6月8日(星期六)上午九時三十分。於台
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11號7樓延期或續行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
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不再重新寄發開會通知。
(10)若發生前項股東會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本公司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
重大訊息。
(11)其餘未盡事宜,請參照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