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訊聯生技與國軍桃園總醫院合作提出細胞治療技術計畫申請

日 期:2024年06月18日

公司名稱:訊聯 (1784)

主 旨:訊聯生技與國軍桃園總醫院合作提出細胞治療技術計畫申請

發言人:康清原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18

2.公司名稱:訊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行政院衛福部於107年09月06日正式公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

使用管理辦法」,內容開放自體細胞治療技術申請。訊聯生技累積多年與國內多

家醫療院所研究機構合作幹細胞治療應用研究經驗,希望透過此次開放,能將細

胞醫療成果造福國內更多民眾,維護國人健康。

(1)申請細胞治療項目: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

(2)適應症名稱: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

(3)專案說明:

訊聯生技與國軍桃園總醫院合作,由國軍桃園總醫院依衛福部公告之「特定醫

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向衛福部提出本案「自體脂

肪幹細胞治療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細胞治療計畫。本施行計畫之

醫療執行單位為國軍桃園總醫院,細胞製備場所為訊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目前進度:

A.行政審查階段:由國軍桃園總醫院提交細胞治療技術申請計畫書至衛福部,

進行書面行政及技術審查。審查通過後,發文通知醫療院所可進行細胞 製備

場所(CPU)查核。

B.細胞製備場所(CPU)查核:由訊聯生技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GTP檢查

申請,經查核通過後取得認可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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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專家審查:經專家審查通過後,國軍桃園總醫院取得衛福部計畫效期核定函

,始可向地方衛生機關登記,依計畫向病患開始收費診療,並由訊聯生技提

供細胞製備服務。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案係向衛福部申請細胞治療施行計畫,需待衛福部相關審查流程完成並通過後

,方能進行實際應用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