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豐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事宜

日 期:2022年03月17日

公司名稱:華豐 (2109)

主 旨:華豐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事宜

發言人:吳品儀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花壇鄉中庄村中山路一段20號(本公司花壇廠)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報告

(4)一一○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5)一一○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修訂案

(2)「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3)「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程序」修訂案

(4)「董事選舉辦法」修訂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第二十六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改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擬訂於民國111年4月9日起至

民國111年4月19日止,為受理持股1%以上之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

與提名,並於4月19日17時前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或『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另請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場所:彰化縣大村鄉中山路二段300號(華豐橡膠經營管理部)

電 話:04-852-0121

(2)股東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均不列入議案。

本次應選董事十一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提名股東其提名人不得超過應選

名額,並應依公司法第192之1條第四項規定,提名股東提名一般董事應敘

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提名股東提名獨立董事應檢附被提名人相

關學經歷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