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豐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事宜
日 期:2022年03月17日
公司名稱:華豐 (2109)
主 旨:華豐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事宜
發言人:吳品儀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花壇鄉中庄村中山路一段20號(本公司花壇廠)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報告
(4)一一○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5)一一○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修訂案
(2)「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3)「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程序」修訂案
(4)「董事選舉辦法」修訂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第二十六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改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擬訂於民國111年4月9日起至
民國111年4月19日止,為受理持股1%以上之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
與提名,並於4月19日17時前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或『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另請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場所:彰化縣大村鄉中山路二段300號(華豐橡膠經營管理部)
電 話:04-852-0121
(2)股東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均不列入議案。
本次應選董事十一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提名股東其提名人不得超過應選
名額,並應依公司法第192之1條第四項規定,提名股東提名一般董事應敘
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提名股東提名獨立董事應檢附被提名人相
關學經歷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