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固取得台中市北屯區土地

日 期:2023年06月02日

公司名稱:華固 (2548)

主 旨:華固取得台中市北屯區土地

發言人:劉若梅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標的物名稱:台中市北屯區美和段土地。

(2)土地坐落:台中市北屯區美和段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2/6/2~112/6/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土地4,794.21平方公尺,約1,450.25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新台幣72萬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044,18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祭祀公業法人台中市林隆吉。

(2)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約定付款。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它重要約定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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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房屋及土地交易行情。

(3)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興建房屋及車位出售或出租。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