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慶科董事會決議擬辦理私募普通股

日 期:2022年04月28日

公司名稱:臺慶科 (3357)

主 旨:臺慶科董事會決議擬辦理私募普通股

發言人:謝明良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

人為限。應募人的選擇以協助本公司提高技術,拓展產品多元化及拓展銷售通路與市場

之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於普通股不超過壹仟萬股額度內,自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二次

辦理私募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普通股壹仟萬股額度範圍內。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考量其有限制轉讓之情形,擬以不低於下列二基

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為原則訂定之: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發行價格,在不違反上開原則下,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

會視當時市場狀況及在符合上述規定為依據下訂定之。以本公司普通股近期收

盤價設算,發行價格可能低於股票面額,惟此係因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係依據

以上公式計算而得,並非有特別原因,故仍應屬合理之價格,而不致特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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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權益。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償還負債、充實營運資金或為策略聯盟發展相關事務使用。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以利達成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目的,且私募有

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投資人應募人間之

長期合作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

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

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發行後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

外,不得再行賣出。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

請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私募普通股案之發行價格(訂價成數除外)、發行條件、計劃項目

、募集金額、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

見或市場狀況變化,而有變更之必要時,擬併提請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