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綠界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日 期:2022年03月17日

公司名稱:綠界科技 (6763)

主 旨:綠界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發言人:黃華勇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359號9樓海山廳(台北六福萬怡酒店)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一一○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一一○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

(5)修訂「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部分條文報告。

(6)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擬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0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1年3月22日起至民國111年4月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

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1年4月1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

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送達為準,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繫方式。

受理處所:綠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2)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行使期間自民國111年5月9日至111年6月5日止。

(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