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瓦城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補充)
日 期:2023年12月22日
公司名稱:瓦城 (2729)
主 旨: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補充)
發言人:黃婉琳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24號一樓、二樓及地下室
2.事實發生日:110/7/31~110/7/3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面積地下室38.9坪、一樓45坪、二樓37.8坪
租金總金額: 每月250,000元(未稅)與每月變動營業額之百分之十
抽成計算(營業稅外加),上揭二項取其高者為月租金
使用權資產金額:22,443,433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哲泰股份有限公司其與瓦城泰統股份有限公司之關係 : 董事長為同一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公司營運需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自然人,非關係人
取得日期: 110.01.22
取得價格: 66,000,000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哲泰,董事長為同一人
取得日期: 110.01.22
取得價格: 66,000,000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租期110/8/1~118/7/31
付款條件: 每月支付,每月250,000元(未稅)或每月變動營業額之百分之十
抽成計算(營業稅外加)
支付契約限制: 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區域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偉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廖婉希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省會證字第2753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公司營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2年12月1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2年12月1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71,808,000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