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樺晟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修訂報告事項及新增議案)

日 期:2022年04月11日

公司名稱:樺晟 (3202)

主 旨:樺晟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修訂報告事項及新增議案)

發言人:黃一軒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0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5/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三段611號(Lamigo那米哥宴會廣場)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一一○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5)本公司處分High-Tek(Samoa)股權之進度及未來營運發展規畫報告。

(6)本公司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新增)

(7)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一○年度盈虧撥補案。

(3)本公司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用途變更與執行情況。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新增)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新增)

(4)辦理私募普通股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補選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新增)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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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2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2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11年3月18

日起至111年3月28日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

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

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

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二)本公司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

議案。

(三)受理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受理處所: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台北市南港路三段50巷16號4樓 電話:02-27825881)。